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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还针对中国直邮到美国的快递提出额外的要求:
1、运费和价值总计低于5美金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可追踪的配送方式,并至少提供一次实际扫描。
2、运费和价值总计高于5美金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全程追踪的配送方式,至少提供两次扫描并且必须包含妥投扫描和尝试妥投扫描。同时在输入承运人名称的时候亚马逊是不支持中文字符的,必须正确填写英文名称才能抓到追踪。
新政策将于8月9日正式实施,在这之前半追踪和无实际扫描的方式暂时是有效的,也是亚马逊留给卖家的政策过渡期。在正式实施之后,如果没有做到上面三个要求就会判定无效追踪,并且计入VTR(有效追踪率)。
不少卖家也提出了关于自配送有效追踪率的一些疑问。
“目前一些敏感产品如带磁带电液体等,可以发的物流渠道基本是外邮货代,而这些渠道商非亚马逊承认物流商,无法有效跟踪。那么这类产品基本无法达标。”
亚马逊官方表示,目前已了解部分已经对接的中国出口承运商是可以支持敏感渠道的,可以与承运商直接联系。
“我选择的物流商不在下拉框内,但是在亚马逊网站名单内,carrier code 写 other, carrier name 写这个物流商,对有效追踪率有影响吗?”有卖家问道。
亚马逊方面称,需要从确认发货步骤-“承运人”下单菜单中找到已经集成的承运人名单。选择承运人为Other,或者选择Other 通过carrier code回传非集成的承运商名称,均有可能导致该订单缺失效追踪信息。
“现在填写了承运人后,还需要进一步填写该承运人的配送服务,如果该信息有误,是否会影响追踪性?”
对此,亚马逊方面的回复是,在确认发货步骤,请您填写承运人信息,承运人配送服务信息,以及订单跟踪号。配送服务信息建议您选择下拉菜单内,服务内容不完全一致不会影响追踪性。